各学院(部、中心)、各职能部门:
根据上海健康医学院《新进教职工职务认定与岗位聘任暂行办法(修订)》(沪健医人事〔2018〕19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新进教职工试用期(初期)考核工作,考核合格后给予职务认定与岗位聘任。本次考核范围指截止2018年9月15日前试用期(或初期)期满的新进教职工,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新进教职工试用期(初期)考核表》等,上交各学院审核,填写考核意见,以学院为单位于2018年9月17日前统一上交人事处,上报材料如下:
1.学历和学位等证书复印件各1份(部门审核原件)
2.已有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新进教职工试用期(初期)考核表》原件1份
4.《教学工作鉴定表(考核用)》(学院/部门鉴定盖章原件1份)
5.《科研成果鉴定表(考核用)》(学院/部门鉴定盖章原件1份)
6.《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考核表》原件1份
特此通知。
上海健康医学院人事处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