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健康医学院
关于开展2021年第三批新进教职工试用期转正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上海健康医学院新进教职工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沪健医人事〔2019〕7号)的有关规定,新进教职工试用期和初期期满组织考核工作。本次上交材料范围指截止2021年9月30日前试用期和初期期满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新进教职工试用期转正考核表》等表格递交所在学院(部门),各学院(部门)组织试用期考核,核实被考核人员档案信息,向教务处、科技处等相关职能部门递交考核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所在学院(部门)填写考核意见,提出转正意见,并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2021年10月12日前统一递交人事处,递交材料如下:
1.《新进教职工试用期转正考核表》、《聘任表》原件各1份
2.《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考核表》原件1份
3.《教学工作鉴定表(新进教职工)》原件1份
4.《科研成果鉴定表(新进教职工)》原件1份和电子版1份(包含论文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5.最高学历和学位等证书复印件各1份(部门审核原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7.考核汇总表原件1份和电子版1份
上海健康医学院人事处
2021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