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2021-09-01浏览次数:366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中心)及附属卫校: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5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沪府教督办函〔202117号)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在202191日至1020日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请各二级单位积极组织师生员工扫码参加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学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具体实施

学校官网首页以“飘窗”等形式公告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填答人微信扫描、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选择“政府履职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提供举报线索。


校长办公室

202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