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中心)及附属卫校: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3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沪府教督办函〔2020〕5号)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在2020年8月1日至9月20日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请各二级单位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参加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围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学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具体实施
学校官网首页以“飘窗”形式公告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填答人可扫描、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也在留言板平台反映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
校长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