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健康医学院关于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的规定
各学院/部:
为适应日益发展的外国留学生教学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我校教育国际化水平,逐步把外国留学生的教学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管理体系,使我校外国留学生在招生录取、教学培养、管理服务等环节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制度,使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在留学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方面更加规范有序、形成合力,根据我校目前留学生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作出如下的规定:
一、招生录取工作
1、招生录取工作由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2、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申请入学者进行入学资格的审查。
3、如有条件,在留学生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对申请者进行专业等方面的测试,确定是否接纳。
4、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将初审合格后的有关材料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
5、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为批准录取的申请者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二、教学管理工作
1、各学院/部对外国留学生的教学工作实行全面负责。
2、各学院/部应根据《上海健康医学院留学生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将外国留学生的教学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和相关学院/部的整体教学培养管理体系。
三、日常管理工作
1、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应对外国留学生除教学管理工作外的其它所有日常工作全面负责,包括外事管理、行为规范、生活服务以及奖励和处罚等工作。
2、留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外国留学生的学籍管理。
3、学校各有关部处和相关学院应根据《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四、经费管理工作
1、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核定各院/部外国留学生教学和培养工作量并上报财务处,财务处按规定将经费划拨。
2、各相关部处和院/部应严格按照上海健康医学院有关规定,对经费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考核和奖励
1、外国留学生的教学和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对各院/部的考核体系。
2、对留学生教学和管理工作做出优异成绩的院/部、部处和个人,由学校
按有关办法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