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书刊借阅规则

发布者:图书馆发布时间:2015-10-09浏览次数:179

    一、本规则适用于本馆所有书库和阅览室。

    二、读者一律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借阅书刊,不得转让或代借,此种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罚。如有遗失,请到发卡部门挂失补办。

    三、读者借阅量及借期规定

读者

类型

   借阅册数

借阅

期限

续借

次数

续借

天数

预约量

学生

      15册

(原版2册)

6个月

1次

30天

1册

  

    四、借还书规定

    1.借书须知

    借书时请当面检查图书是否被涂画、损坏,若有以上情况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盖污损章,否则读者应对所借图书的损毁状况负责。

    2.借还书操作

    读者凭校园一卡通进入书库,查找到所需图书即可进行外借,借还书手续可在一楼借书服务台办理或通过自助借还书系统进行办理;如需借异地校区图书,请按相关规定至借书服务台预约办理。

    3.续借

    如读者在所借图书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请在无其它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办理续借手续,可自行在网上续借,亦可持校园一卡通到借书服务台办理。续借必须在图书到期前15天内办理。有预约记录和过期的图书不可续借。

    4.预约

    如所需图书的所有可借复本都已借出,读者可在网上对该书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至借书前台或在图书馆网站“校园图书馆—我的图书馆”个人信息处留下E-MAIL联系方式。预约书刊回馆后系统将向读者发出取书通知,并在预约架上保留5天,5天内不取书将视为放弃。

    5.催还

    图书馆系统自动将即将到期及被预约书发出催还通知,持有者请于到期前到还书台办理还书手续。

    五、所有借书、续借、预约等操作,须在读者记录未被冻结和读者没有过期书和逾期欠款的情况下进行。

    六、所借图书如有遗失、损坏等情况,按图书馆有关遗失和污损文献赔偿规定执行处理。

    七、所借图书还期适逢寒暑假中,管理系统自动顺延,开学后2周内还清,不计逾期。超过2周按逾期处理。

    八、随书光盘的使用规则,遵循图书相同的借阅规则。

    九、学生毕业或教职员工离开学校前,必须归还所借图书并办理离校手续。(相关部门协助执行本规定)

    十、本规则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