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中美合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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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国际交流处信息员发布时间:2020-01-21浏览次数:6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的要求,体现以培养学生较扎实的现代护理理论和实践能力为主体、以较高的医学人文素养为一翼、以良好的英语能力及跨文化沟通能力为另一翼的“一体两翼”护理人才培养宗旨,特制定本专业教学计划。

1、专业培养目标

(1)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需要,具有较扎实的现代护理理论和实践能力,胜任各级医疗单位及相关领域工作的应用型护理人才。

(2)接受英语综合能力训练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的培养,具备涉外护理能力以及国外深造的初步能力。

(3)注重医学人文素养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情感,注重护理伦理、护患沟通能力的培养。

2、指导性修业年限

修业年限3年。

3、课程设置与基本要求

课程结构分为三大类:公共基础课、医学基础课、护理专业课。

必修课分类统计

课程类型

门数

学时数

占总学时数 %

理论课

实验课

理论课

实验课

公共基础课

10

657

32

616

41

15:1

医学基础课

10

459

23

371

88

4.2:1

护理专业课

12

916

45

573

343

1.7:1

合计

32

2032

100

1560

472

3.3:1


4、职业资格证书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毕业当年可参加学历考试,通过后取得护理专业全日制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由国家统一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考试,通过后获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统一颁发的《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证书》。面向职业岗位为护士-初级(护士)。

5、成绩考核

注重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形式包括作业、小组报告等,同时加强考核评价信息的及时反馈,提高教学效果。操作考核占专业课程考核一定比例,其中护理学基础》操作考核占该课程考核总分30%,《健康评估》、《成人护理学》操作考核占该课程考核总分20%,《 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操作考核占该课程考核总分10%,操作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参加理论考试。

毕业实习期间,各科实习结束时,进行操行综合评定,包括业务素质考试(占70%)、工作表现(占30%)。操行综合评定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毕业考试,待其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毕业考试。毕业考试科目为《护理学基础》《成人护理学》理论(双语)综合考试及相关技能考试。毕业考试综合成绩由毕业实习成绩(50%),毕业考试成绩占(30%),英语成绩(托福或大学英语四级)占(20%)三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