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2022 年 8 月 29 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施奇同志任纪委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纪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吕晓丽同志任学生工作部、武装部部长,免去其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职务;
童清同志任党委保卫部部长;
罗瑾琰同志任临床医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按副处管理);
薛文正同志任护理与健康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按副处管理);
乔慧敏同志任医学影像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按副处管理);
蒋晓明同志任康复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按副处管理),免去其康复学院党总支常务副书记职务;
叶婧同志任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按副处管理);
臧圆圆同志任附属卫校党总支副书记;
免去吕杰同志医疗器械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以上任职同志试用期 1 年,自 2022 年 8 月 29 日起至 2023年 8 月 28 日止。
特此通知。
施奇同志任纪委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纪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吕晓丽同志任学生工作部、武装部部长,免去其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职务;
童清同志任党委保卫部部长;
罗瑾琰同志任临床医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按副处管理);
薛文正同志任护理与健康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按副处管理);
乔慧敏同志任医学影像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按副处管理);
蒋晓明同志任康复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按副处管理),免去其康复学院党总支常务副书记职务;
叶婧同志任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按副处管理);
臧圆圆同志任附属卫校党总支副书记;
免去吕杰同志医疗器械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以上任职同志试用期 1 年,自 2022 年 8 月 29 日起至 2023年 8 月 28 日止。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健康医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