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2年7月11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金亮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免去其产学合作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职务;
胡霞敏同志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药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关磊同志学生处副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健康医学院
2022年8月16日
经2022年7月11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金亮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免去其产学合作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职务;
胡霞敏同志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药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关磊同志学生处副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健康医学院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