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部门:
2018年上半年,上海市教委推出了《上海高校分类评价指标(试行)》,开展高校分类评价工作。按照《上海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与发展规划(2015—2030年)》精神,上海高校分类管理体系按照人才培养主体功能和承担科学研究类型等差异性,将高校划分为“学术研究、应用研究、应用技术和应用技能”四种类型;按照主干学科门类(本科与研究生)或主干专业大类(专科)建设情况,将高校划分为“综合性、多科性、特色性”三个类别(具体内容见附件一)。我校定位在“特色性应用技术型”高校。
学校于上半年报送了2018年自评报告、“十三五”规划目标落实情况、教学质量保障情况、办学特色等材料和相关指标数据。分类评价结果将作为调整优化高校资源配置、进一步向高校“放权松绑”、高校评先奖优和高校党政负责同志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学校将以此作为内涵建设的指南(应用技术型高校分类评价指标见附件二),按照指标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教职工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促进学校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习《上海高校分类评价指标(试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营造氛围,凝聚学校共识
推进高校分类管理,构建科学合理的高校分类评价体系,是上海高等教育领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4-2020年)》《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上海高等教育实现内涵式发展的必由之路。在近一阶段,《上海高校分类评价指标(试行)》对学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各部门要优化完善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营造全校共同学习、合力推进医学院特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二)认真组织,学习与讨论相结合
学习分为三个阶段:
第1阶段:自学阶段(10月)。各学院(部、中心)、部门根据学校下发的文件材料,自行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借助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或者网络、微信等平台开展自主学习,认真研究相应指标的内涵界定、覆盖范围,结合各部门所涉指标,对照学院(部、中心)、部门“十三五”规划、年初计划,客观评估发展现状,寻找差距,总结凝练下一步努力方向。
第2阶段:集中学习和专题辅导(11月)。学校将通过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聘请相关专家对高校分类管理、分类评价进行专题辅导。
第3阶段:讨论阶段(12月)。学校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研讨,加强分类评价对学校工作的指导,根据学校实际发展情况及着眼于同类高校的比较分析,凝练学校办学特色,聚焦发展重点,立足学校定位,在医学“应用技术型”高校领域追求一流。
(三)高度重视,做好基础工作
各学院(部、中心)、部门要高度重视分类评价工作,充分认识开展高校分类评价对促进学校特色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对分类评价工作的学习,作为学院(部、中心)、部门开展内涵建设的指南,做细做实各项基础工作,做好各类数据和材料的平时积累和科学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与发展规划(2015——2030)相关内容.doc
发展规划处、校长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