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59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党〔2015〕31号)文件精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使辅导员队伍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设立“上海健康医学院辅导员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工作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工作室是集服务、带教、科研、交流、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辅导员职业能力发展的平台。通过整合力量,凝练特色,培育和建设若干个工作室,使之成为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方法的平台和孵化职业型辅导员的摇篮,使辅导员队伍人才形成梯队、骨干形成团队,以进一步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
1、促进学校辅导员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升辅导员在思想育人、实践育人等方面的能力。
2、以工作室形式为团队,形成学生工作相关方面的科研团队,全面支持和鼓励辅导员进行学生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
3、借助工作室的平台,为引领学生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和指导。
4、在工作室运行的基础上,打造我校辅导员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三、职责定位
1、创新工作理念。工作室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针对我校当前学生工作的短板,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工作。
2、打造优秀团队。工作室主持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同时也要承担起对团队成员的培养和服务学生的职责。申报时要制定本工作室立项方案、每年工作计划及验收成果。
3、开展课题研究。以工作室主持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实践育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按要求积极申报和承担各级各类课题,推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实践育人研究成果。每一年,至少要立项或完成1项校级及以上德育类研究课题,或在B类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相关论文1篇; 在三年内,力争完成或立项1项市级及以上德育类研究课题。
4、引入优势资源。注重在大德育体系框架下,积极引入校内外相关资源,支撑工作室建设。根据工作室特色,获得校外专家、校内思政教师以及专业教师的理论支持,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5、推广工作成果。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并通过观摩、研讨会、论文等形式加以介绍、推广、展示工作室成果,开展对外交流活动。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工作室,须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选择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发展指导和学生事务管理中的某一类进行申报。申报内容应具备特色性、创新性、可行性、示范性,能够有效弥补当前学生工作的薄弱环节。
2、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应是一线专职辅导员、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团干部等。作为主持人,原则上只能负责1个工作室。要求主持人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业务能力,优先考虑已取得相关职业能力资格证书的辅导员。
3、工作室主持人须在学生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实绩与教学科研能力。近3年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优先考虑。
4、工作室成员由主持人根据工作室实际需求在全校的专职辅导员与专业教师范围内负责遴选。成员的擅长领域或所学专业可作为遴选条件,工作室一般不少于3人。
五、组织管理
构建“学院(部门)立项—学校立项—上海市立项”的工作室培育链。各学院(部门)根据学校工作室实施方案 拟定学院(部门)工作室实施细则, 积极培育学院(部门)级工作室,原则上每个学院至少申报一个。
1、学院(部门)级工作室管理。工作室由学院(部门)自行组织立项后,应加强管理和指导,在申报立项、验收标准方面做好组织与服务工作,保障必要运行经费,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并将立项名单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接受学生工作部(处)的业务指导。
2、校级工作室管理。由学院(部门)推荐较为成熟的工作室参加学生工作部(处)每年组织的校级评审,评审通过后确定为校级工作室,归学生工作部(处)管理,所在学院(部门)予以协助。运行经费由学生工作部(处)划拨,所在学院(部门)可视情况予以配套资助。校级立项工作室每年年初应提出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学生工作部(处)先行拨付资助经费的80%;年终考核通过后,划拨剩余20%经费;对运行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工作室视情况给予限期整改或撤销处理。
3、校级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职务调动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应提前向学生工作部(处)提出书面申请,待学生工作部(处)会同工作室所在学院(部门)确定新的主持人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之后,方能离职,以确保工作室的正常运作。
六、考核办法
对工作室的业绩考核每年进行一次,采取阶段性成果展示汇报的方式。重点考核在工作亮点、团队建设、资源嵌入、成果推广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七、配套保障
1、工作室一般建在园区内。学校为每个工作室提供办公场地及基本办公设备。工作室面积根据工作内容和形式确定,一般为15-30平米(多功能)。
2、学校为工作室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每个校级工作室每年资助3万,3年为一个周期,学院(部门)级工作室每年资助2万,2年为一个周期。
上海健康医学院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