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1006000-2018-0003

发布者: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2018-04-13浏览次数:129

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856号)和市教委人事处《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具有上海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推荐对象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市、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程序

1.各部门成立基层考评推荐组进行考核推荐。

2.由校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同行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初评。

3.由校党政领导组成校考评推荐组,进行考评推荐,公示后上报主管部门。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1.各部门限报1个。

2.报送材料:推荐意见表、申报一览表各一份,部门所在支部对推荐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推荐人“代表论著”、“获奖情况”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代表论著”只需提供封面及本人所著主要内容页复印件,纸质材料递交北苑1#702室刘老师,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liuy_08@sumhs.edu.cn

3.请各部门务必于201841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逾期不再办理。

四、注意事项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事关我校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望各部门务必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和标准推荐人选,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上来。待经学校评审确定上报候选名单后,由学校张榜公布,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按时完成选拔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部门推荐意见表.docx

附件2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18410